如何结合中国情况完善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从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到连续的修改,说明了在我国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人们越来越重视法律手段在防治大气污染中的作用,也说明在现实中人们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大气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当初制定这部法律是有明显的重要的意义的,后来通过两次修改,使它增添了新的内容,但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效果为何不尽如人意,相关规定明显滞后。
据东莞环保相关人士介绍不少专家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关于保护大气环境的责任,政府防治大气污染的指标也不明确,导致大多数地方政府优先发展经济,“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处罚力度较轻,最高额也仅为十万元以下,难以起到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效果。那么。如何结合中国情况完善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1、调整立法目的价值取向。删除促进经济发展这一目的,将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福利,维护空气质量作为立法的根本目的。
2、重新划定总量控制区域。应当根据地理区域的特性划分界限,而不是根据行政区来划分。由国家重新划定空气污染物质总量控制区域,对于跨省界的空气污染物质进行统一管理和总量控制。对于个别大型的排污企业,可以参照美国清洁空气法,以该企业作为一个单独的总量控制单位,由国家专门单位进行管理。企业排污只要总量不超过一定配额,就可以在单个固定的污染物之间调节。这样既可以控制环境污染,又维护了经济发展,更鼓励了企业改进技术控制排污的积极性。
3、增加对燃料生产企业的责任。东莞环保专家介绍美国清洁空气法设定了“功效全面一致”制度,以增加燃料生产商的责任。该制度要求:只有当机动车燃料生产商有确凿依据证实其生产的新型燃料及其添加剂,与经过认证的其他燃料一致,不会对机动车减排装置的功能造成任何影响,这一新型燃料才能获得联邦环境保护总署的批准,进入市场销售。我国应当借鉴该制度,使燃料生产商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当然,除了环境法上的义务,还需要从经济法的角度去规制燃料商的垄断地位,必要时在能源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加强燃料生产商的危机意识,督促其改进技术,提高油品质量。只有燃料商的社会责任感高了,才能从源头上控制汽车尾气污染。
4、提高经济制裁的处罚力度。大气污染防治法应完善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制度,取消罚款最高限额规定,大幅提高处罚金额,根据违法排污行为的恶劣程度给予经济处罚。为避免现有罚款金额静态计算法的僵化性,应采用动态的计算方法。删除“一次性”的经济处罚方式,采用日叠加罚款金额。这种动态计算法可能会导致最终处罚金额巨大,但只有严厉的经济制裁措施让违法排污行为“无利可图”,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排污企业遵守法律规定的自觉性,从而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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