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权下放好坏并存,三方面工作不可缺
今年3月,环保部发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对审批建设项目目录进行了调整,继2013年下放25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后,今年又将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环保部门,并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对目录以外的项目审批权限作出及时调整。环评审批权下放会加快项目上马速度,社会对如何加强监管普遍关注,不过这其中也有隐忧。那么,要如何防范审批不严带来的环境污染隐忧?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能否通过审批,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项目的最终命运。减少和下放微观审批事项,有利于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法规制度建设、战略规划环评、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隐忧。在环评结果可能人为受到相关部门影响的情况下,环评审批权下放到地方,有可能出现普遍性环评违法。事实上,很多环境问题都是由于环评把关不严造成的。据东莞环保公司相关人士了解到环保部将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地方环保部门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具体做法如下:
1、提升环评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省、市联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实施对项目环评的全过程监管。
2、严格实施环评机构监督管理,改进环评技术评估机制,加强环评专家管理,优化技术评估流程,进一步加强环评机构及人员的管理。
3、健全防控机制,强化环评全过程的廉政风险防控,围绕环评管理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环评集体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压缩关键环节上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违法空间,让环评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