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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酸雾治理要求:
经治理后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要求,即:酸雾(HCl)浓度≤150mg/m3,排放量≤
工艺说明:
酸碱废气气体由集气罩经风管,通过玻璃钢风机的引力进入酸雾处理塔塔体,酸碱雾气体在经冲击水浴后,自下而上穿过填料层循环吸收;液体通过喷淋分布均匀地喷在填料层中,沿填料层表面向下流动进放循环水箱,由于上升废气气体和下降吸收液在填料中不断接触,酸碱气体便被水捕集,酸碱雾径离心或过滤脱离,因重力经塔壁流入循环池,净化气体外排。废水在循环池中经加药处理后循环使用,沉渣定期清理。
备注:酸雾处理塔可按实际情况选用玻玻钢、PP板材质,可按实际情况选用旋流板式及填料式处理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