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治污军令状说明了什么问题?
2013年以来我国空前的大范围雾霾频频锁城,面对着如此严峻环境污染问题,2014年伊始环保部与全国三十多个省份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但结果并不如人意,军令状并没做“军中无戏言”,这就折射出的正是问责制的尴尬处境。
这些年就媒体报道过的所谓的“军令状”很多,不能说它没有起过任何作用或效果,的确推动了治理的动态前进,但既为军令状,不能兑现又毫无下文,或者,眼见得弄虚作假又置之不理,显然,各地各级名目繁多五花八门的军令状多如牛毛。毋庸讳言,有的军令状并未达到“军中无戏言”的刚性,当然预期效用无从谈起。
军令状“言而无信”,折射出的正是问责制的尴尬处境。因为没有问责,所以就敢说大话,何况,即便说了,用注水数据也可以蒙混过关,再退一步说,万一被问责,还有众多的理由。治污军令状只有做到“军中无戏言”,才有可能收到预期效用。若是只签责任状而不问责,既无法对各级政府官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也会让公众深感失望。是真治理,还是假姿态,既要看“军令状”的威度,更要看问责的硬度。若是没有问责,事实证明,不过纸老虎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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