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新老污染,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必然
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将更加努力地向绿色增长转变,我国的节能减排是以各级政府推进为主导模式。“十二五”时期,预计这种模式会向市场力量推进的模式演化。但是,基于节能减排本身的公共属性,其政府为主导的基本工作格局应不会改变。能源资源刚性需求和生态环境约束已经对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了“倒逼机制”。东莞环保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是“想不想做”,而是“不得不做”、迫在眉睫。
我们应在下述两方面落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指导思想:一方面,必须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中西部地区,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另一方面,必须加速推动绿色GDP的迅速增长,把节能减排当作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
前者,要求政府更有“力量”去管控;后者,则要求市场更有“利益”可寻找,可获得。前者,主要是迫切需要出台对能源消费由相对量控制向绝对量控制的相关政策。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深入,我国很可能在未来某个时间段不得不做出总量型的排放控制承诺。我国在能源发展中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呈现出日益明显的“总量型”特征,这些约束均属于“外部性”问题,必须发挥政府作用加以解决。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破解这些约束最具针对性的措施。后者,主要是迫切需要由直接补贴性推动向间接政策性推动来转变,比如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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