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环保方针从四大方面做起,全面积极抗战
30年前,我国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等环保工作方针。目前,中国的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与30年前相比,已发生环境严重污染、生态严重受损、资源难以承受、社会难以容忍等重大变化。如果再继续执行以前的方针,就不切合实际了,应该尽快做调整。建议根据中国现实情况,调整为“立足于治,着眼于防;依法监管,达标排放;偷排漏排,重处重罚;不达目标,责任追究”。这个调整后的方针强调了以下四大方面:
1、由过去的预防为主调整为立足于治,着眼于防。立足于治就是治理新老污染物,着眼于防就是防范偷排漏排和不达标准排放、不治而排放。防是被动的,防不胜防,偷排漏排比比皆是。治,才是积极主动,只有立足于治、综合治防,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现实污染,并且分步骤地治理遗留下来的污染。东莞环保专家提醒预防为主是无法消除污染历史欠账的。
2、污染治理必须达标排放。现在的企业80%以上没有执行或严格执行达标排放,没有在达标排放上做文章、下功夫。中国应建立符合经济发展水平的环保标准体系,有的要与国际接轨,有的要分阶段分步骤接轨,不断提升环境标准。要按各地区不同环境要素建立相适应的环境标准,即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并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各类企业调结构转方式,不断推动企业环保升级,达标排放。
3、必须重视和解决偷排漏排问题。当前,一些企业公开排放污染,有恃无恐,胆大包天;还有一些企业白天不排污夜间排污,检查时不排污不检查时排污。有许多污水处理厂白天处理污水,晚上排放污水,晴天处理污水,雨天排放污水,有的在处理过程中偷工减料,不达标准公开排放。防止偷排漏排是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问题,必须严防死守,一点也马虎不得,一旦发现应重处重罚。
4、健全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在“乌纱帽”上加上环境目标责任“紧箍咒”,就能约束各级领导干部对环保负责任,管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级环保机关要会同监察机关对下级政府年终环境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实行考核,严格奖罚。对于没有完成环保目标、造成污染的领导干部,要实行行政纪律处罚,给予行政通报、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免职等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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