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护环境,不能缺乏共识,更不要“被污染的发展”
有环保共识在社会未达成广泛共识之前,绝不办理立项手续,绝不开工建设,当地政府的表态,显示对民意的尊重,也点出了这一项目之所以遭遇尴尬的原因:在环境问题上,社会还缺少一些共识。
据东莞环保专家了解广东江门鹤山核燃料项目,自7月4日公示后,经过延长公示时间、与市民网民沟通对话、与投资者协商交流,终于在13日正式宣布取消立项。的确,要保护环境,不要“被污染的发展”,这早已是当前中国上上下下的环境共识。但在这样的共识之下,要解决发展与环保之间的两难,要达成项目污染风险与群众环境敏感之间的平衡,尤其是在一些具体项目上,还需要更多、更深层次的共识。
平心而论,核燃料加工技术,是非常成熟安全的技术,市民对它的忧惧,很大程度上缘于对这一技术的不了解。应该说,在立项预研过程中,鹤山市方面的工作做得还是比较认真仔细的,曾先后三次赴四川宜宾的核燃料工厂考察,考察团成员包括了镇、村干部和民众代表。而且,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也按规定进行了公示。从长远来看,项目的流产,无论对当地居民和产业发展,还是对此前已有不少投入的核电企业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损失。
纵观项目论证的过程,“共识缺乏”的症结,有居民过度的焦虑心理,也源于缺乏前期沟通:公示时间偏短,有时太过突然。不管是核燃料项目还是PX项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如果没有经过听证程序就签订协议决定上马,如果向社会的公示姗姗来迟,就很难增进了解、促成理解、达到共识,甚至有可能激化“异见”。
很多现成的环境事件案例表明,对于环境问题,目前最缺乏的是常识。环境问题有一定的专业门槛,需要认知常识;环境问题牵涉公共利益,需要治理常识。共识只能建立在常识的基础上,环保意识有了、环境理念也有了,但如果常识欠缺,只能是众说纷纭而“谣言”生、民意沸腾而“散步”起。说到底,缺了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共识不可能凭空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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