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环保违规项目,为经济发展铺路
近年来,我国各地越来越意识到环保违规项目的负面影响,也一直在努力清理,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来看,仍然不彻底、不到位,一些深层次矛盾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有必要开展一次清理整顿,环境问题关系到经济的发展,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能否负轻及远,马虎不得,放松不得,应付不得,必须从源头上严防出现新的环保违规项目。
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当前各地普遍存在一些环保违规项目,有的未批先建,有的批建不符,有的未批先试,有的治污设施不配套,有的不符合产业政策,有的不符合区域规划,不一而足。这些项目中,有的问题是“先天”的,上马之时就不合规、不合法;有的是“后天”的,刚开始没有问题,或者没有显现,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来。目前我国大量环保违规项目长期游离于正常监管之外,对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同时,部分违规项目生产技术先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管理要求,但由于手续不完备,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新《环境保护法》明确要求,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基于此,严防出现新的环保违规项目,必须增强环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环评制度,确保环评要求得到执行。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当下,各地需要强化这样一种认知,集中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为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不仅不会增大反而能够缓解下行压力。利用好这一契机,不仅可以缓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而且有利于实现二者的协调与共赢。从这一意义上说,谁能够率先在清理环保违规项目上取得突破,也就能够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和先机。
清理环保违规项目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具体项目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对症下药,避免“一刀切”
环保违规项目数量如此之大,涉及面如此之广,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就要求各地务必认真对待,审慎分析,妥善处理,找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平衡点和契合点。总的原则是,既不能因为清理环保违规项目而不顾经济、财政、就业等,也不能因为经济下行压力大而对这些违规项目不顾不问、放任自流,要做到兼顾、共赢。这些业已存在的环保违规项目,背景成因不一,违规程度和方式不一,环境影响不一,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不一,技术和环境管理水平不一,所在行业产业政策也不一。这就决定了对待违规项目不能搞“一刀切”,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项目具体解决,该完善的完善,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
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有力、有序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对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落后产能,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即淘汰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但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的已有项目,实行限产或停产整治,对在建或建成未正式投运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补办手续,即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且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已有项目,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估,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即完善一批。
化解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不能手软,环保违规项目大量存在,看似环境问题,实则是发展问题,看似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实则也是发展自身的问题,是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问题。众多违规项目长期得不到彻底清理,反映出当前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转型发展的任务依然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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